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按照《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號)有關要求,現將2020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組織名單予以公告,有效期為2020年一2022年。


該資格的獲得使廣大愛心企業(單位)、熱心公益慈善的捐贈者通過河南省廣亞教育基金會捐贈資金可依法享受以下稅收優惠政策:
1.免稅政策(稅前扣除)
企業免稅:企業捐贈給河南省廣亞教育基金會的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個人免稅:個人捐贈給河南省廣亞教育基金會的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0%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作稅前扣除。
公益捐贈免稅計算方法說明:
企業公益捐贈免稅計算方法
A企業,年度利潤總額1000萬,企業所得稅率為25%:
(1)若未發生公益性捐贈支出,則正常應繳納稅額為1000萬元*25%=250萬元;
(2)若該企業向河南省廣亞教育基金會捐贈大于等于120萬元(該企業年度利潤的12%),則應納稅額=(1000-120)*25%=220萬元;
(3)若該企業向河南省廣亞教育基金會捐贈小于120萬元,則應納稅額=(1000-捐贈額)*25%
2020年度--2022年度通過河南省廣亞教育基金會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公益捐贈支出,可依據省財政廳公告和河南省廣亞教育基金會開具的公益事業捐贈統一票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扣除。感謝廣大校友與社會各界對河南省廣亞教育基金會的關心支持以及上級領導的關懷指導,2021年,河南省廣亞教育基金會將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繼續更好前行!
(河南省廣亞教育基金會 劉壯/圖文)